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〈集體創傷 ── 我們必須要知道的事情〉

  • revwongty
  • 2025年12月7日
  • 讀畢需時 2 分鐘

黃天逸


        當群體面對重大災難 ── 無論是自然災害、公共安全事故、任何集體性創傷 ── 人們的心理系統往往會處於高度激活狀態,集體的情緒會呈現恐懼、焦慮、憤怒、哀傷等多重反應。這時候,若以壓抑、封鎖或否定群體聲音,而不是容許情緒表達、承擔責任或以促進公共對話的方法應對創傷群體的需要的話,這往往只會加劇創傷效應,甚至令創傷在集體無意識中延宕、深層化,形成長期的心理困局。

        心理學指出:創傷修復需要「敍事化」(narrative integration)── 受害者透過言說、表達與被承認的歷程,將毀壞了的意義系統重新建構。然而,「壓抑」、「否定」,甚至「限制討論」受害群體的情緒,只會阻斷了創傷意義重整的過程,使災難成為了無法處理的心理困擾,並且,這種「語言被奪」(loss of voice)的現象,會造成群體無法把內在情緒轉化為可理解的故事,令痛苦內化成慢性焦慮、無力感與深層的失望。

        此外,「信任」是群體經歷創傷後能夠邁向復原一個重要的心理基礎,一旦失去這份「信任」、群體將無法依靠制度作為「安全依附的對象」(secure base)。當受害群體的創傷被否認、或是犯錯者拒絕承認錯誤時,人們的心理狀態會出現「雙重束縛」(double bind)── 一方面,受害群體被要求服從與沉默;另一方面,他們卻承受著未處理的創傷記憶。這樣,試問如何進入修復的歷程呢?相反,它更有可能導致防衛性心理機制的增加 ── 如:情緒麻木、憤怒投射等負面反應。同時,缺乏自由討論與安全表達的空間,容易使整個群體失去情緒調節的功能,最終讓創傷以迂迴的方式重複出現,例如代際創傷傳遞、群體普遍失望、政治冷漠化等現象。

        更重要的是甚麼?「壓抑」往往造成「無形創傷記憶」的沉積。創傷若不能在公共領域上被承認與記錄的話,它便會轉化為集體心理陰影,潛伏在文化敍事中,形成一種「共同傷痕感」。「被迫遺忘」並不是一種治療的方法、卻是延遲崩潰。真正的復原必須經歷情緒承認、責任釐清與制度修復,這樣,群體才可以重新恢復信任、重新想像未來的。


#求上帝賜下平安


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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