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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情感勒索」中的FOG

曾經在網上讀過有關「情感勒索」的十大金句:

(1)「我對你這麼好,你怎麼可以不回報我?」

(2)「如果愛我,你就照我的意思做吧。」

(3)「養你這麼大,真是一點用也沒有,我真的很失敗。」

(4)「我這麼做是為你好,不然你就離開這個家。」

(5)「為甚麼你不能跟隔壁的小孩子一樣好,我相信你可以的。」

(6)「你如果堅持要這樣,我就死給你看。」

(7)「你怎麼可以這麼自私,以後我的錢都不是你的。」

(8)「請你順手幫忙也不行,真是小氣。」

(9)「沒關係,反正我就是爛、就是沒人愛!」

(10)「我這麼愛你,你怎麼可以把我丟下不管,你有沒有為我想過?」

你曾經遇過以上金句嗎?抑或,還有第11、12、13…句呢?

Forward與Frazier(1997)指出:「情感勒索」有三種主要的情緒──「恐懼」(Fear)、「義務」(Obligation)與「罪疚」(Guilt)。由於這些威脅並不明顯,因此,這些「情感勒索者」可以輕易地逃過責任的承擔。他們的邏輯乃是:若「受害者」並沒有感到恐懼、義務和罪疚的話,他們根本沒有被勒索的可能。被勒索者之所以回應需求,這源於他們想逃避負面情緒,只是,他們卻始終逃不了,何解?因為這些情感勒索是「循環性」(Cyclical)的,意思就是:當這些威脅有效的話,強度也隨之而增加。

「恐懼」(Fear)

為了使勒索成功,他們必須要知道被勒索目標所擔心的事情。事實上,這些「恐懼」對「受害者」而言通常是根深柢固的,例如:害怕被遺棄、孤獨、屈辱和失敗等。而這等「恐懼」在強度上往往是個人所獨有的;「情感勒索者」會以:「若你不這樣行,…」作出對「受害者」的威脅、以求逼使他們就範的。

「義務」(Obligation)

這是大多數「情感勒索者」所用的手段;為了使他們的行為獲得正當性,因此,他們需要責備別人。由於「情感勒索者」拒絕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任,於是,他們便將這些責任投射到別人身上。「受害者」通常以為執行「情感勒索者」所要求的事便可息事寧人,然而,事實並非如此,因為「情感勒索者」的行動只會逐步升級。

「罪疚」(Guilt)

這是一種「情感勒索者」與「受害者」共同感受到的負面威脅。這威脅旨在隨「情感勒索者」向「受害者」所引發負面影響,以使他們產生內在的「罪疚」。許多時候,這種「罪疚」是內在的、卻並不是公開地說明的。舉例:「只有一個自私的人才會這樣做」、「如果我的生活像你一樣輕鬆」等,這些「含骨帶刺」的說話,往往使「受害者」感到「內疚」,並且有負這位「情感勒索者」的,然而,這種痛苦對「情感勒索者」而言卻並不是真實存在的,只是利用它使「受害者」感受到痛苦而已。

如何擺脫「情感勒索」?稍後再談吧。

參考資料

Forward, S., & Frazier, D. (1997). Emotional Blackmail. New York, NY: Harper Collins Publishers.

(歡迎全文網上轉載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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