談談「言語暴力」
- revwongty
- 1月15日
- 讀畢需時 2 分鐘
黃天逸牧師
多年前在神學院教授「暴力與沉溺」的課題。近日,「言語暴力」一詞縈繞心中,因此寫下這文章以解其中的愁緒。
「言語暴力」是指透過語言對他人進行謾駡、侮辱、嘲笑、恐嚇等行為,這些行為旨在精神上壓迫或控制受害者,甚至可能包含威脅使用肢體暴力。這種精神上的折磨不僅讓受害者感到不適,長期下來更會嚴重影響身心健康,導致情緒崩潰、睡眠問題、社交障礙等症狀。「言語暴力」的加害者往往是與我們關係最親近的人,這使受害者更難擺脫。儘管在某些關係中偶爾的「爭執」是正常的,但了解「正常爭論」(normal arguments)與「言語暴力」(verbal abuse)之間的區別至關重要。
「言語暴力」與「正常爭論」之間的核心區別在於「意圖」。許多時候,「爭論」通常是為了解決特定問題的 ── 雙方的目標是要讓自己的感受被聽到和理解,當然,這並不意味著所有的分歧都是合理的,但大多數情況下,「爭論」是因為雙方都希望促進關係的改善的,並且集中在問題的本身。然而,「言語暴力」卻牽涉到侮辱、貶低、威脅、操控,甚至與其他形式的「情感暴力」結合發生等,藉以削弱對方的自信,使其失去力量感。
值得注意的是:「言語暴力」常讓人聯想到激烈的爭吵或憤怒的長篇指責。然而,專家指出:「言語暴力」往往可以是隱蔽而不易覺察到的,如:精神操控。舉例:一位為著不義與不公而義憤填膺的信徒,在大聲嫉呼、指責罪惡暴行時,卻被另一位信徒指責他的行為「失去見證」、「沒有祈禱尋求上帝的旨意」,甚至被認為這樣的表現有違信仰操守等。如此「屬靈」的說話、也許已是某程度上對人施以「精神操控」呢!
舊約先知「斥責」以色列民的罪惡過犯,但聖經作者從來沒有認為先知對以色列民施以「言語暴力」的。若斥責罪惡等同於「言語暴力」,那麼,耶穌在「潔淨聖殿」(約2:13-17)的行動中的一句:「你們竟把它弄成賊窩」豈不正在「言語暴力」?他哪「趕走」眾人、「推倒」桌子的行動豈不是「行為暴力」?(可11:15-17)如此地「上綱上線」的話,試問,我們豈能在「正常爭論」中尋求被聽見和解困的出路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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